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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早晨,秦越先去了一趟市图书馆,学校有个读书会活动,他得交一份阅读报告。没想好读什么,秦越在新书推荐随便挑了一本短篇集,作者花满楼。
图书馆管理员以为他是粉丝,特地提醒:“今天上午十点,花满楼会过来这里开签售会哦!”
秦越笑着说:“谢谢,真的吗?我喜欢他的书很久了,我会参加的。”
才怪哩,秦越完全不认识这个作家。喜欢也是因为书里介绍配的照片很俊秀,要是本人真的长这样,秦越觉得自己做个铁粉也不是不可以。
边看边写到十点左右,图书馆人一下变多了,秦越撑着脸颊,在人群中寻找那位俊秀作家。
真人比照片还要好看啊……秦越揉眼睛,越看越觉得他那张脸,加上浑身的气质,在人山人海里也绝对可以脱颖而出,真是太少见了。
花满楼上台站着的样子,像一根挺直的翠竹,他个子高,背很直。戴着一副无框眼镜,秦越查了一下,眼镜的价格有一串数字。
据说是花满楼小时候意外导致视力严重受损。如果不戴眼镜,差不多就是瞎子的程度。
长得这么好看,眼神还不好,这不就是老天爷特地让捡的大便宜吗?
队排的不算长,秦越理好头发,抱着新买的书,请花满楼签名。
花满楼笑着感谢读者支持,问道:“需要写点什么话吗?”
“就写——”秦越慢慢说出一串数字,重复了三次,花满楼跟着重复念出来,写在了扉页上。计划得逞的秦越对花满楼说:“这是我的电话号码,是不是很好记?”
他笑起来像快乐的小动物,让奇怪的搭讪手段变得可爱起来。无论如何,秦越的目的达到了,而长相必然是成功的关键。
花满楼真的把这串号码下意识记住了。
临走之前,秦越比划了一个电话靠近耳朵的手势,提醒花满楼:“记得要打给我噢。”说完,他都不看看人家有没有点头,转身就离开了。
已经到中午饭点,秦越回家没看到他哥,估计忙着工作,这几天别想见到人影了。他点外卖随便对付了几口,准备把肚子留到晚上,让榜一哥哥请客。
感觉是个中年大叔。秦越记得对方在聊天时,顺口提过一次年龄,都够做他的爸爸了。希望别满脸横肉,像那种里番变态男主角,不然这顿饭就是在受罪了。
结果秦越到约定的餐厅,见到教主哥哥本人时,还以为是认错人了。完全不像是够当爹中年大叔,他肩宽腰窄腿又长,留着长发,耳后挑染成白色,颇具潮流艺术家气质。再凑近点看,对方五官立体,眼窝深邃,有点像混血,俊得能抓人目光,不得不多看几眼。
“我姓玉,玉罗刹。”他一见到秦越,便笑起来,很亲近地拉住秦越手腕,在掌心勾画了一遍名字。
一听就不像是真名,都这么大的人了,不会真还那么中二吧?
秦越默认玉罗刹是个假名,礼尚往来,也反拉住他的手腕,在掌心写了一遍云若木,“叫我阿木就好,教主哥哥比我想得还帅哎,好年轻,我还以为要改口叫叔叔呢。”
玉罗刹十分自来熟地表示亲近,伸手捏了一下秦越脸颊,“叫叔叔也可以,我对称呼不大看重。”
“叔叔——”秦越坐到他对面,故意拖长声调。餐厅是口碑很不错的四星级,需要提前预定包厢,秦越跟着他哥吃过几回,但还是头一回穿这么随意进来。
为了符合人设,秦越特地挑的棉质短袖配牛仔裤,露出一截又细又白的脚踝,要多纯有多纯,简直能纯出一朵小白花。照镜子的时候,秦越心想:这要是进娱乐圈,还不得乱杀啊?
当然,他黑料这么多,进娱乐圈还是太危险了。
这顿饭秦越吃得相当愉快,一边享受玉罗刹切肉排、递餐巾、倒酒水服务,一边盯着人家脸当配菜,将秀色可餐贯彻的淋漓尽致。玉罗刹看出来了,但纵容了秦越的行为。
“阿木还在上学是吗?”
秦越喝掉玉罗刹倒的红酒,笑着点头说:“是啊,我还是高中生。叔叔是做什么的?”
玉罗刹说:“做点生意。”
“原来叔叔是总裁?”秦越更乐了,“怪不得总是刷礼物,每次看到叔叔刷那么多,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。”
嘴上说着不好意思,心里就不是这么想的了。玉罗刹就这么看着秦越表演,觉得挺有意思的,怎么还能有人把装模作样展示的如此清新脱俗。不过花了那么多钱,请客吃饭,先礼后兵,吃了饭该做什么,玉罗刹认为秦越应该是知道的。
但真的进酒店房间以后,秦越靠着洗漱台,从背的帆布包里翻出了一把测试剂,分给玉罗刹,正儿八经说:“叔叔,我们得保证身体健康,注意安全。喏,亲密接触之前,我们一起做个自测呗。五分钟,不着急的。”
接过测试剂的那一刻,玉罗刹头脑空白了一瞬间,接着立即想好了:以后阿木要是问自己